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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盛兴邦为您梳理“豆制品生产许可证”相关知识
来源: | 作者:pmof6fc84 | 发布时间: 79天前 | 14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华盛兴邦是一家具有十多年生产许可证办理经验的企业,已为4000多家食品企业提供服务。在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方面经验丰富,提供专业的服务,确保企业顺利获得生产许可。更多服务详情可通过电话咨询:181-0821-4725或182-7509-1690。

一、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

豆制品,无论是发酵性还是非发酵性,均属于发证范围。发酵性豆制品如腐乳、豆豉等,非发酵性豆制品如豆腐、豆浆等。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分为两个申证单元: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。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,产品类别编号为2501。

二、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

豆制品生产涉及选料、清洗、发酵(如食用)、煮浆、凝固成型等环节。关键控制点包括原料的清洁度、发酵条件的控制、煮浆温度和时间、成型过程以及环境卫生和贮藏运输条件。

三、必备的生产资源

生产豆制品需具备合理的厂房设计,包括原料库、加工车间、成品库、包装车间,以及相应的发酵场所(如适用)。加工车间需良好通风,包装车间应密闭并具备消毒措施。此外,还需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,如原料处理设备、制浆设备、蒸煮设备、成型设备、发酵设施、干燥设施和包装设施等。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
豆制品生产需遵循《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》(GB2712-2003)、《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》(GB2711-2003)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。

五、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

豆制品生产所用原辅材料、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,严禁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、辅料。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,禁止反复使用。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。禁止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。

六、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

豆制品生产企业需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,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。发酵性豆制品需配备分析天平、酸度计、天平、干燥箱、灭菌锅、微生物培养箱、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、生物显微镜等设备。非发酵性豆制品则需配备干燥箱、天平、灭菌锅、微生物培养箱、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、生物显微镜等设备。

七、检验项目

豆制品的发证检验、监督检验、出厂检验需按照相应检验项目进行。企业需对出厂检验项目中标有“*”的项目每年至少检验2次。

八、抽样方法

发证检验抽样应在企业成品库内随机抽取产品。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的品种,分别在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中随机抽取样品。

综上所述,豆制品生产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,需确保产品范围、生产流程、关键控制环节、生产资源、产品标准、原辅材料要求、出厂检验设备以及检验项目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。同时,还需遵循相应的抽样方法进行发证检验抽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