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申证单元,即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中规定的食品类别+品种明细。企业在申请SC证时,必须根据实际生产的产品,准确选择对应的申证单元。每个申证单元对应一套独立的审查细则,包括:
生产场所要求(面积、布局、洁净度等级)
必备生产设备清单
出厂检验项目及方法
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点
标签标识要求
| 错误类型 | 具体后果 | 解决成本 |
|---|---|---|
| 申证单元选错 | 现场核查发现产品与申报类别不符,直接判定不通过 | 重新申请,延误2-3个月 |
| 品种明细遗漏 | 实际生产的产品不在许可证范围内,属于无证生产 | 面临行政处罚,产品下架 |
| 类别归属模糊 | 同一产品可归属多个类别,选择不当导致审查标准不匹配 | 补充材料、反复沟通 |
| 新增产品未扩项 | 在原有SC证范围内增加新品种,未办理变更或扩项 | 被认定为超范围生产 |
华盛兴邦总结出一套"四步定位法",帮助企业系统、准确地选择申证单元。
从产品本身出发,回答三个核心问题:
主要原料是什么?(农产品、畜禽产品、水产品、添加剂等)
核心加工工艺是什么?(热加工、冷加工、发酵、腌制、干制等)
最终产品形态是什么?(固体、液体、半固体、粉末等)
示例:某企业生产"蜂蜜柚子茶"——主要原料是蜂蜜+柚子,工艺是调配灌装,形态是液体。初步判断可能归属"蜂产品"或"饮料"类别。
查阅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修订版),根据产品属性匹配食品类别(32大类)和品种明细。
优先查看产品名称中是否直接出现在分类目录中
如未直接出现,查看产品原料和工艺最接近的类别
注意分类目录中的"备注"和"说明"栏,常有特殊规定
接上例:"蜂蜜柚子茶"在分类目录中无直接对应名称。进一步分析:产品以蜂蜜为主要原料(≥50%),但添加了柚子和其他配料,且工艺为调配而非蜜蜂酿造。根据分类目录备注,此类产品应归属"饮料"类别下的"蜂蜜制品"或"其他饮料",而非"蜂产品"类别。
确定候选类别后,必须对照该类别的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》,核查企业是否满足:
生产场所面积和布局要求
必备生产设备清单(是否已配备或有能力配备)
出厂检验项目(企业自检或委托检验能力)
工艺流程与关键控制点(是否与审查细则一致)
在正式提交申请前,建议通过以下方式确认:
向当地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咨询,确认当地对某类产品的归类惯例
参考同行业已获证企业的申证单元选择(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)
委托专业咨询机构(如华盛兴邦)进行预审评估,规避归类争议
| 对比维度 | 糕点 | 饼干 | 方便食品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主要工艺 | 烘烤、蒸制、油炸 | 辊压成型+烘烤 | 挤压熟制、干燥、调味 |
| 典型产品 | 面包、蛋糕、月饼 | 苏打饼干、夹心饼干 | 方便面、方便粉丝、辣条 |
| 关键区分 | 以面粉、糖、油为主料,口感松软 | 以面粉为主,口感酥脆 | 以谷物粉为主,经熟制调味,即食或冲泡 |
避坑要点:"辣条"(调味面制品)归属方便食品,而非糕点;"曲奇饼干"归属饼干,而非糕点。
| 对比维度 | 饮料 | 蜂产品 | 调味品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主要原料 | 水、糖、果汁、茶等 | 蜂蜜、蜂王浆、蜂花粉 | 酱油、醋、味精、酱料 |
| 核心工艺 | 调配、灌装、杀菌 | 蜜蜂酿造、提取、过滤 | 发酵、酿造、调配 |
| 典型产品 | 蜂蜜柚子茶、蜂蜜饮料 | 纯蜂蜜、蜂胶 | 蜂蜜醋、蜂蜜酱油 |
避坑要点:纯蜂蜜归属蜂产品;以蜂蜜为配料的饮料(蜂蜜含量<50%)归属饮料;以蜂蜜为原料经发酵的调味品归属调味品。
| 对比维度 | 肉制品 | 速冻食品 | 罐头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主要工艺 | 腌制、熏制、卤制、热加工 | 速冻(-30℃以下) | 装罐、密封、杀菌 |
| 储存条件 | 常温或冷藏 | 冷冻(-18℃以下) | 常温 |
| 典型产品 | 火腿肠、腊肉、酱卤肉 | 速冻水饺、速冻肉丸 | 午餐肉罐头、红烧肉罐头 |
避坑要点:同一原料(如猪肉),经不同工艺可归属不同类别。速冻肉丸归属速冻食品,而非肉制品;肉罐头归属罐头,而非肉制品。
| 对比维度 | 乳制品 | 饮料 |
|---|---|---|
| 乳含量要求 | 乳固体含量≥规定标准(如调制乳≥80%乳) | 乳含量可低于乳制品标准 |
| 典型产品 | 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调制乳、发酵乳 | 乳饮料、乳酸菌饮料、含乳饮料 |
| 标签要求 | 必须标注产品类别(如"调制乳") | 标注"饮料"或具体品种 |
避坑要点:乳饮料(乳含量≥30%但<80%)归属饮料,而非乳制品。标签上标注"XX乳"但实际为饮料的,属于误导消费者,面临处罚。
| 对比维度 | 糖果 |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|
|---|---|---|
| 主要原料 | 糖、糖浆、胶基等 | 可可脂、可可液块、可可粉 |
| 可可脂含量 | 无要求 | 巧克力≥25%,黑巧克力≥18% |
| 典型产品 | 硬糖、软糖、口香糖、果冻 | 纯巧克力、巧克力糖果、代可可脂巧克力 |
避坑要点:代可可脂巧克力(可可脂<25%)归属"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"中的单独品种,而非纯巧克力。果冻归属糖果,而非饮料。
| 对比维度 | 茶叶及相关制品 | 饮料 |
|---|---|---|
| 产品形态 | 茶叶、茶粉、代用茶(干燥形态) | 液体或冲泡后饮用 |
| 加工工艺 | 杀青、揉捻、干燥、发酵 | 提取、调配、灌装 |
| 典型产品 | 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、花茶 | 茶饮料、奶茶饮料、果味茶饮料 |
避坑要点:干茶(包括袋泡茶)归属茶叶及相关制品;茶饮料(液体)归属饮料。速溶茶粉需根据加工工艺判断,一般归属饮料。
| 对比维度 | 酒类 | 饮料 |
|---|---|---|
| 酒精度 | ≥0.5%vol | <0.5%vol |
| 核心工艺 | 发酵、蒸馏、配制 | 调配、灌装 |
| 典型产品 | 白酒、啤酒、葡萄酒、果酒 | 无醇啤酒、果味汽水、米酒饮料 |
避坑要点:酒精度≥0.5%vol的米酒归属酒类;酒精度<0.5%vol的米酒饮料归属饮料。果酒(发酵型)归属酒类,果味汽水归属饮料。
| 对比维度 | 粮食加工品 | 方便食品 | 淀粉及淀粉制品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主要原料 | 大米、小麦、玉米等谷物 | 谷物粉、薯类粉等 | 玉米、马铃薯、木薯等 |
| 核心工艺 | 碾磨、筛选、包装 | 熟制、调味、干燥/油炸 | 提取、分离、干燥、加工 |
| 典型产品 | 大米、面粉、杂粮粉 | 方便面、方便粉丝、自热米饭 | 淀粉、粉条、粉丝、粉皮 |
避坑要点:普通大米、面粉归属粮食加工品;经熟制调味的自热米饭归属方便食品;粉条、粉丝归属淀粉及淀粉制品,而非粮食加工品。
| 对比维度 | 豆制品 | 其他食品 |
|---|---|---|
| 主要原料 | 大豆或杂豆 | 非豆类蛋白(如豌豆蛋白、花生蛋白) |
| 典型产品 | 豆腐、豆浆、腐竹、豆干、素鸡 | 豌豆蛋白粉、花生豆腐 |
| 审查细则 | 有专门豆制品审查细则 | 无专门细则,归属"其他食品" |
避坑要点:以大豆为原料的豆腐归属豆制品;以花生为原料的"花生豆腐"不归属豆制品,而是"其他食品"。
| 对比维度 | 食品添加剂 | 食品相关产品 |
|---|---|---|
| 产品用途 | 添加到食品中,改善食品品质 | 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 |
| 典型产品 | 防腐剂、甜味剂、色素、增稠剂 | 食品包装材料、洗涤剂、消毒剂 |
| 许可依据 | 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》 | 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》 |
避坑要点:生产食品添加剂需要单独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,而非食品生产许可证。两者审查细则、生产条件完全不同。
错误做法:产品叫"蜂蜜柚子茶",就直接选"蜂产品"。
正确做法:根据原料占比和工艺判断。蜂蜜柚子茶中蜂蜜不是唯一主料,且工艺为调配,应归属饮料。
错误做法:看到其他省份某企业选了某类别,直接照搬。
正确做法:不同省份市场监管局对模糊产品的归类可能有差异,务必向当地监管部门确认。
错误做法:企业同时生产面包和蛋糕,但只申报"糕点"大类下的一个品种明细。
正确做法:同一类别下的不同品种明细需全部列出,如"热加工糕点(烘烤类、油炸类)"、"冷加工糕点(装饰类)"。
错误做法:调整配方后(如降低乳含量),未重新评估申证单元是否适用。
正确做法:产品配方、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,需重新核对是否仍符合原申证单元的审查要求,必要时办理变更或扩项。
错误做法:产品难以归类时,直接选择"其他食品"。
正确做法:"其他食品"有严格适用范围,仅用于确实无法归入现有32大类的创新产品。滥用"其他食品"会导致审查标准缺失,反而增加核查难度。
企业在选择申证单元前,建议逐项完成以下自评,确保选择准确。
| 自评项目 | 企业实际情况 | 是否匹配候选类别 |
|---|---|---|
| 主要原料及占比 | □是 □否 | |
| 核心加工工艺 | □是 □否 | |
| 产品最终形态(固/液/半固) | □是 □否 | |
| 对照分类目录初步归类 | □是 □否 | |
| 生产场所面积是否满足要求 | □是 □否 | |
| 必备生产设备是否已配备 | □是 □否 | |
| 出厂检验项目是否有能力完成 | □是 □否 | |
| 工艺流程与审查细则是否一致 | □是 □否 | |
| 是否向当地市场监管局确认 | □是 □否 | |
| 是否参考同行业已获证案例 | □是 □否 |
使用说明:如以上任一项勾选"否",需重新评估申证单元选择,或调整企业生产条件以满足审查要求。
申证单元的选择,看似只是一个"分类"问题,实则关系到企业生产条件投入、审查标准匹配、产品合规上市的全链条。选错一次,可能导致数月延误、数十万元损失。
华盛兴邦建议企业在以下场景寻求专业支持:
新产品开发阶段:同步评估申证单元,指导配方和工艺设计
SC证申请前:预审评估,确保申证单元准确、材料齐全
扩项或变更时:重新评估新增产品的类别归属,避免超范围生产
遇到归类争议时:协助与监管部门沟通,提供技术依据
精准选择申证单元,让SC取证少走弯路。
2026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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