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食品预包装标签规定 生产日期标注更严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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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pmof6fc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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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18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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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,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作更严格规定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,推动行业透明化。新规依据相关文件制定,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。日期展示调整方面,明确标注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到期日,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设独立区域标注,多层包装在最外层标注,按年、月、日顺序标注,不符需注明顺序;字体清晰方面,用白底黑字等高对比颜色,字体最小高度依包装面积调整,禁止印在螺纹等表面或与其他文字重叠。新规修订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要求企业优化标签设计,禁用误导性标注。设两年过渡期,2027年3月16日前企业完成标签调整,过渡期内旧标签产品在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新规,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签标识作出更严格的规定,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,推动食品行业更加透明化。新规主要依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 - 2025)和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文件制定,自 2027 年3 月16 日起正式施行。(信息来源: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)

日期展示调整:
·明确需标注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到期日,且需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设置独立区域标注;若未在主要版面,需注明指引文字(如“见包装物某部位”)。多层包装需在最外层标注日期,避免消费者翻找。
·必须按照年、月、日的顺序标注,例如 “2025 年 04 月 07 日”。若顺序不符(如日 / 月 / 年),需注明日期顺序(如 “日期格式:日 / 月 / 年”)
字体清晰:
·日期标注需使用白底黑字等高对比颜色,字体最小高度根据包装面积调整:大于35平方厘米的包装字体高度提升至3.0毫米,其他小包装提升至2.0毫米。
·禁止将日期印刷在螺纹、凹凸表面或与其他文字重叠。
新规同步修订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明确企业需优化标签设计,禁用误导性标注,确保消费者直观获取食品保质信息。
为了让企业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新规,设立了两年的过渡期。在 2027 年 3 月 16 日之前,企业要完成标签的调整工作。在过渡期内,带有旧标签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。